寨老会是在村党支部、村委会的领导下的群众性协调组织。
寨老会的组成人员由各组村民直接推举产生,每组推举一人当寨老,再从退休干部、地方乡贤中推选一位德高望重、有公心、有正能量能够服众的人士担任总寨老,组成寨老会。
寨老一经产生,任期不限,直至老弱病疾不能理事或病故,才另选他人。寨老理事是尽义务、没有报酬的。
地扪寨老会开始成立于1999年,第一任总寨老是吴世儒(原茅贡区副区长),第二任总寨老吴世德(原茅贡信用社主任),一直担任至今。
寨老会的作用:
1、义务协助村“两委”开展加强村民自我管理及一些民间事务性和宗教活动工作,比如,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社会公德;
2、引导村民自觉维护并执行“村规民约”,监促村民自觉维护村容寨貌,环境卫生,教育村民自觉提高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意识,保护村寨文物古迹及其他公共财产、设施;
3、组织村民开展祭“萨”、祭祖,祭“唐公”、“谢寨”、“扫寨”等相关节日或宗教事务和其他民间事务活动。
文字来源 |《地扪村志》 执行主编 | 吴胜华 主编 | 杨正准 审校 | 范瑛